資訊管理系專題實施要點
2009.11.10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2009.03.25 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2008.12.02 系務會議修訂
2006.09.12 系務會議修訂
2005.01.18 系務會議修訂
2004.10.05 系務會議修訂
2004.03.09 系務會議修訂
2003.09.03 系務會議修訂
2003.02.14 系務會議修訂
2002.11.01 系務會議修訂
2002.04.09 系務會議修訂
2002.03.12 系務會議修訂
一、本要點結合本系之「發展方向」「專業課程」,並藉由專題規劃與實作讓學生充分取得學習團隊開發專題之實際經驗。
二、本要點適用範圍包含本系日間部、進修部、進修學院修習專題製作課程之學生。
三、方式:
1. 本系專任教師須於每學期期中考前(含期中考週)於系網上登錄並公佈自己有興趣之專題題目或方向,讓學生能依興趣選擇專題指導老師,專題方向可為下列幾項:
A. 配合系上計畫
B. 校外廠商實務專案
C. 學術研究
D. 其他資管相關題目
2. 學生應於專題開始實施之該學期開學一週內找到專題指導老師,並填寫專題指導同意書,經指導老師簽章後交給各班導師彙整;各班導師於資料彙整完畢後,請將分組資料送交系辦公室彙整;若有學生無法找到適當之指導老師,則由專題製作小組召開專題協調會議協助分組工作。
3. 每位教師所應指導之專題組數,依據每屆學生數計算出一個最低應帶組數並公布於系網上,超過此最低組數即視為額滿,可不再收專題學生,除非自願;而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考量其業務繁重,所需指導之專題組數會減少。
4. 若學生分組有跨班(不得跨學制與年級)情形,各班同學需自行影印專題指導同意書送交各班導師處彙整。
5. 為有效控制專題組數與實際製作效率,請指導老師控制分組人數,每組人數為3~4人。
6. 專題執行過程中若需轉組,請同學填寫專題轉組申請表,並須經由專題製作小組、原指導老師、新指導老師與系主任簽章同意之後,使得換組,原則上以加入別組為限。
7. 各專題組之學期成績輸入應由指導老師負責。
8. 專題指導老師原則上以本系專任教師為主,若學生因興趣及未來進修研究方向之需求,可徵詢本校其他科系專任教師同意擔任專題指導老師,並填寫外系專題指導同意書,經過系主任同意後始得進行,但仍需遵循資管系專題實施方式之各項辦法。
四、專題口試與成果展示競賽
本系專題口試採用全國技專校院學生實務專題製作競賽暨成果展方式,將專題研討製作的成果,對全校師生公開發表,期能提升本系對外參展與比賽之能力,提供系上各級同學觀摩與討論,並加強學生口頭報告、電腦展示與海報製作實務經驗及能,以下簡稱為"專題競賽"。
1.專題口試與成果競賽展示時間與方式,每年於專題製作課程的第二學期期中考後,由本系專題製作小組依各學制公告口試與成果競賽展示時間與地點。
2.參與人員
(1)本系修習專題製作(二) 者需以組為單位,經指導老師同意後,得參與此口試與成果競賽展示。
(2)延修或特殊狀況無法以組為單位參賽者,經指導老師同意可以個人名義參賽。
(3)已獲准免口試之組別,仍需參與專題競賽展示。
(1)本系修習專題製作(二) 者需以組為單位,經指導老師同意後,得參與此口試與成果競賽展示。
(2)延修或特殊狀況無法以組為單位參賽者,經指導老師同意可以個人名義參賽。
(3)已獲准免口試之組別,仍需參與專題競賽展示。
3.
口試競賽參與展示方式: (1)所有上網與實體參展之相關文件內容都應經過指導老師檢視並同意後方得上傳與展示
(2)專題作品網頁展示:參與競賽同學需以網頁於本系系網展示其作品內容,內容應包含以下各項內容。
a. 專題海報型式圖形式網頁
b. 專題簡報投影片, 以多頁網頁儲存(壓縮)為單一檔案的網頁格式 .mht, .mhtml, 或是 .maff 格式的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c. 專題成果論文或文件, 依據本系公告的作品類別的格式製作,並以多頁網頁儲存(壓縮)為單一檔案的網頁格式 .mht, .mhtml, 或是 .maff 格式的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d. 各組應對網站參觀同學進行問題回應, 以爭取競賽投票成績。
(3)專題作品實體作品或系統展示及簡報:
a. 各組應依據本系公告的時間與地點全程參與實體展示,成果展暨競賽期間請各組同學著正式服裝參加,且於競賽時段內自行推派代表在場展示暨解說。
b. 各組需準備10-15分鐘簡報,以利向參觀教師或同學簡報,系統與網站/網頁展示以實機為主。
c. 未參與實機展示或未進行簡報者,不列入競賽投票名單中,口試委員評分之競賽成績與學期成績都以零分計算。
(2)專題作品網頁展示:參與競賽同學需以網頁於本系系網展示其作品內容,內容應包含以下各項內容。
a. 專題海報型式圖形式網頁
b. 專題簡報投影片, 以多頁網頁儲存(壓縮)為單一檔案的網頁格式 .mht, .mhtml, 或是 .maff 格式的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c. 專題成果論文或文件, 依據本系公告的作品類別的格式製作,並以多頁網頁儲存(壓縮)為單一檔案的網頁格式 .mht, .mhtml, 或是 .maff 格式的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d. 各組應對網站參觀同學進行問題回應, 以爭取競賽投票成績。
(3)專題作品實體作品或系統展示及簡報:
a. 各組應依據本系公告的時間與地點全程參與實體展示,成果展暨競賽期間請各組同學著正式服裝參加,且於競賽時段內自行推派代表在場展示暨解說。
b. 各組需準備10-15分鐘簡報,以利向參觀教師或同學簡報,系統與網站/網頁展示以實機為主。
c. 未參與實機展示或未進行簡報者,不列入競賽投票名單中,口試委員評分之競賽成績與學期成績都以零分計算。
d. 展示期間組員的統一由本系提出公假申請。
4.專題競賽與評分方式:專題競賽與評分採評審委員, 本系專任教師或研究助理及本系同學投票方式進行, 各評分比重如下
(1)專題課程的學期成績評分標準:學期分數比例為指導老師:40%, 依據學期中所指導學生的平常的個別表現評量; 口試競賽委員: 60% 由所屬類別的競賽委員的評分成績的平均計算。
(2)評審委員的評分方式: 由本系依據專題作品不同的類別, 每類各聘請評審委員至少三名, 針對該類作品依據評分標準,以百分位進行評分, 委員的平均成績佔該組專題競賽成績的 30%, 專題課程成績的 60%, 競賽成績為該組在同類型作品成績中最高分的百分比為專題的競賽成績得分。已獲准免口試之組別之學期成績依照本要點之第六點第7小點辦理,不受此點規範。
(3)本系專任教師或研究助理的競賽評分方式: 本系專任教師或研究助理可以對參與競賽口試的各組在本系競賽網站上投票給分, 每位老師有 3 票, 每票 5 分, 不可以投給同一組。
(4)本系同學的競賽評分方式:本系同學的可以對參與競賽口試的各組在本系競賽網站上投票給分, 每人有 3 票, 每票 1 分, 不可以投給同一組。
(5)本系專任教師或研究助理與同學的投票分數結果將佔競賽成績的 70%, 以該類別下得票最高分的百分比為其競賽的成績。
(3)本系專任教師或研究助理的競賽評分方式: 本系專任教師或研究助理可以對參與競賽口試的各組在本系競賽網站上投票給分, 每位老師有 3 票, 每票 5 分, 不可以投給同一組。
(4)本系同學的競賽評分方式:本系同學的可以對參與競賽口試的各組在本系競賽網站上投票給分, 每人有 3 票, 每票 1 分, 不可以投給同一組。
(5)本系專任教師或研究助理與同學的投票分數結果將佔競賽成績的 70%, 以該類別下得票最高分的百分比為其競賽的成績。
(6)評審委員的各專題類別的評分標準如下表:
a.系統開發與網站平台/系統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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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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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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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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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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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片、書面報告、上台簡報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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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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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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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的主題與內容的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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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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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與貢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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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的內容是在實際運用上的實用性或研究領域的貢獻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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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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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與整合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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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內容使用的資訊技術之深度與整合的涵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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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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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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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規劃之系統功能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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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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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學術論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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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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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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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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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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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片、書面報告、上台簡報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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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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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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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解的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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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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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與貢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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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重要性和結論的學術與實務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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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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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與整合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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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的嚴謹性和觀點的周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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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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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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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結構性和論文整體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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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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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數位教材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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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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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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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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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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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片、書面報告、上台簡報之表現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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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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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的主題與內容的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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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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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與貢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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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在實際運用的可行性、效益性、適切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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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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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內容與多媒體整合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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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所使用多媒體之涉入性、整合性、技術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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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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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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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規劃之教材內容的完整性,包括:教學主題、教學目標、教學策略、教學設計、教學評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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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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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影片及動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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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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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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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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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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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片、書面報告、上台簡報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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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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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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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的主題與藝術的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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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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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與貢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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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的內容在實際運用上之實用性或研究領域的貢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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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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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與整合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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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製作使用之拍攝與分鏡等技巧與相關軟體應用整合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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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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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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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製作內容所涵蓋之深度與廣度及應用之技術種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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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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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網頁(版面)設計/數位平面設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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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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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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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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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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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片、書面報告、上台簡報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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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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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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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設計、傳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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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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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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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合理性、展現效能、互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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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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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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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創新性(內容的原創性)或網頁/版面內容設計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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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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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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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現主題之內容的契合性、豐富完整性、與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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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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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競賽獎勵方式: 專題競賽依據各學制各類別成績排行,給予下列獎勵:
(1)各作品類別依據參賽組數,每五組參賽增加取一名次, 最少取一名, 最多取五名。
(2)第一名:該組學生得獎金100 單位,指導教師及每位學生各得獎狀乙紙。
(3)第二名:該組學生得獎金50 單位,指導教師及每位學生各得獎狀乙紙。
(4)第三名:該組學生得獎金30 單位,指導教師及每位學生各得獎狀乙紙。
(5)第四名:該組學生得獎金20 單位,指導教師及每位學生各得獎狀乙紙。
(6)第五名:該組學生得獎金10 單位,指導教師及每位學生各得獎狀乙紙。
(7)佳 作:評審委員的評分達到80分以上, 但未進入排名者,該組學生指導教師及每位學生各得獎狀乙紙。
(8)獎勵單位的實質獎金或獎項, 視本系資源狀況, 於競賽口試時間公佈時一併公告。
6.優秀作品的對外參賽: 對校內外的參賽推薦,將依據各組類別的適合性與名額,依據競賽名次與評審委員的成績依序推薦參賽與申請學校的參賽補助。
五、畢業專題文件:
1. 畢業考前兩週之前(進修部與進修學院於畢業考前)將修改後的文件及作品經口試老師、指導老師、系主任評定並取得簽名頁後即可送交影印專題本。
2. 畢業考前一週之前(進修部與進修學院於畢業考前)繳交專題文件(一式四份)及作品光碟片(一式四份)給各組指導老師,上述資料未齊全者,由指導老師提報系辦不准予辦理離校手續。
3. 專題文件務必依照專題文件格式之規定排版與裝訂,文件範本所規定使用之紙張於本校書局有相關樣式與範例,封面每年統一訂定並公布於系網。
4. 作品光碟片,請指導老師督導並測試光碟內容是否合乎規格,應有以下檔案資料,並放入相關之目錄:
A. 根目錄(\)
系統安裝說明檔(Word 或是 txt 檔)
B. \programs\
a. 原始檔
b. 執行檔(不需開發軟體即可執行之檔案)
C. \document\
a. 口試投影片
b. 專題文件檔
c. 其他相關文件
六、申請提前畢業之專題課程抵免與免專題口試
1. 欲申請提前畢業之本系學生,須符合本校學則之規定,填寫提前畢業學生專題口試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申請抵免專題課程。經口試委員會審查並通過專題抵免後,始得申請提前畢業。申請免口試者,須符合下列的要項,檢附相關證明提出申請,經專題小組審核通過後,使得准予免除專題口試。
2. 免除專題口試之申請者的作品須為所修讀專題課程的相關作品,申請時應檢附原始專題申請書以及後續修正之相關證明文件,專題課程抵免與免除專題口試之申請者其個人或團隊之作品須與本系專業相關並符合下列之條件之一(申請者必須自行提供相關文件舉證):
(1) 參加校外縣市級大專以上競賽並獲頒名次獎項者,該競賽入選獲獎者。參加中央政府單位或全國性本系相關專業社團組織舉辦之全國性競賽並獲得佳作或入圍以上(含)者。參加本校校慶專題製作比賽獲前三名與得獎者。
(2) 作品獲選參加發表於期刊或研討會(需到場發表)上者。
(3) 專題獲選為國科會專題計劃,並如期於畢業前完該計畫之結案報告者。
3. 申請抵免專題者需選擇企業實務、企業講座或企業實習來抵免專題課程,每門課可抵免一學期之專題,請檢附歷年成績單以為證明
4. 申請抵免專題者歷年總成績排名必須在全班之前百分之五,請檢附歷年成績單及全班排名以為證明。
5. 具備上述條件資格之抵免專題者提出提前畢業學生專題口試申請表與相關資料之申請,由本系成立提前畢業學生專題口試委員會先進行書面資料初審,符合口試各規則資格者,由專題小組安排進行個別專題口試,口試通過後始得抵免專題課程。
6. 提前畢業學生專題口試委員會每學年由三大學程各推派1至2名教師擔任(以避免口試委員與指導老師為同一人),每場口試包括各學程教師一名(共三名)、系主任及指導教師共五人組成提前畢業學生專題口試委員會,當委員會不足五人時,由專題口試委員會推派以進行口試。
7. 獲核准免除口試之申請者的專題口試成績由其指導老師直接評量其專題課程成績。
七、在正式修習專題課程前提前製作專題:
1. 本系同學有意在正式修習專題製作課程之前,提早開始製作專題者,應填寫 [提前專題製作申請書]提出申請,送本系專題製作組審核。
2. 經審核通過提前專題製作的申請後,所申請的專題製作成品,得以視成為正式修習專題製作課程的成品。
3. 申請提早製作專題的成員組成需為同一年級學生。專題團隊的組成方式與正式專題課程的規範相同。
4. 經審核通過提前專題製作申請書,得以成為該組學生在正式修專題製作課程時的專題指導同意書
八、若專題開發課程未通過修業標準,則需以下列方式進行重補修:
1. 暑修:
(1)依據學校暑修相關規定進行重修,修課標準視老師授課方式而定,但暑修結束後,指導老師需出具證明學生是否該繳交專題相關文件及光碟片。
(2)在尋找專題指導老師同時,仍需填寫專題指導同意書,同時附上修業進度管制表。
2. 隨班重補修:學生可以隨班重補修方式進行專題開發課程之重修,修課方式為除該學期原訂專題進度需繼續進行之外,原專題指導老師另指定相關題目進行作品製作,並於學期末由指導老師另請一位口試老師進行作品之審核,以決定該課程是否通過;如特殊情況需更換指導老師,請依轉組相關申請程序辦理變更。
九、本要點未盡事宜,請指導老師依本系相關辦法辦理。
十、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